我眼中的“阿里巴巴”

作者:初二(7)班 陈烨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初二7班的陈烨。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我眼中的“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是马云于1999年创立的“企业对企业”(也称B2B)的网上贸易市场平台,旗下业务有淘宝网、天猫、支付宝等。北京时间2014年5月7日,阿里巴巴集团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IPO招股书,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后来的更新文件中,阿里巴巴选定在纽约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BABA”。上市首日,阿里巴巴股价报收于93.89美元,较发行价上涨25.89美元,涨幅38.07%。最低价89.95美元,最高价99.70美元。以93.89美元的收盘价计算,阿里巴巴市值为2314.4亿美元,市值超Facebook、IBM、甲骨文、亚马逊等美国公司,仅次于苹果、谷歌和微软,成为全球第四大高科技公司和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

       在我看来,“阿里巴巴”的成功毫无疑问和马云极强的创新精神和超人的勇气分不开,但我在这里还是想谈谈他成功的另外两个原因:时机和模式。

       第一点,时机。阿里巴巴创始时,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当时,互联网商业是许多人闻所未闻的,就算有所了解,也大都对其持怀疑态度。正因如此,当时国内的互联网市场几乎呈一片空白,而阿里巴巴正是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时机,率先在国内创立了一个互联网交易平台。我们可以做一个假想,若阿里巴巴没有抓住这个时机,而是选择在更早或更晚的时候来创立,它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吗?显然不能。若过早创立,国内落后的互联网状况和社会情况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互联网交易平台的运作,它很快就会出现入不敷出的财政窘况而面临破产;而若过晚创立,则互联网交易平台这块“大蛋糕”就极有可能被他人先一步吃掉,对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有正确判读的人和企业太多了 ,并非只有马云一人。在我看来,百度、腾讯等也绝对有这样的远见和本事。因此,正确而恰当的时机是阿里巴巴成功的第一要素。

       第二点,模式。阿里巴巴所开创的交易平台对国内互联网而言是一次重大的革命。打一个比方,阿里巴巴在互联网大陆买下了一块很大很大的地,但是它没有在这块地上盖一个很大很大的商店来卖自己的东西,而是造了一个市场,让四面八方的商人来这里买卖东西,而自己则负责收取“租金”。毫无疑问这种方法创造的收益永远是最稳定的,它比较少受到金融波动的影响。而且,阿里巴巴的交易平台是开放的,这一点和互联网的特质是相符的,这也为中小型企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现代化的商业平台,使得交易不必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同时也使得个人的创业更为简单、便利。由于中小型企业和个人创业在市场中的比例非常之大,这样一来,阿里巴巴用户自然就不会少,再加上许多大公司也青睐于互联网交易,阿里巴巴理所当然的就可以从中获取大量的利益。故阿里巴巴的成功与其市场模式是密不可分的。

       也许我们未必能像马云带领阿里巴巴走上纽交所那么光彩耀人,但是成功的道理都是相同的,若想将一件事情做得圆满、成功,时机和模式是我们所必须要考虑的。若一件事情你在错误的时机去做了,就算你再怎么优秀、努力,失败也往往是最终归宿。同理,若你用一个不当的模式或方法去做事,自然也很难走上成功之路。

       谢谢大家,我的讲话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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