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无终点,城市精神须继续守护

作者:2011年12月21日《新快报》特约评论员文章

   昨天,广州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创文”成功了!
  广州的“创文”,从1998年开始,一直到昨天,历经几届政府和千千万万广州市民的努力,13年终于开花结果。从时间的跨度来看,实在不容易。
  在城市收获了这份荣耀的时刻,如果要问广州凭什么能够问鼎“全国文明城市”,理由可以举出一长串,而且对于其它城市来说毫不逊色,甚至遥遥领先,比如环境整治、改善民生。
  但是,最过硬的理由,也是别的城市很难拿出的理由,则是市民焕发出的公民意识,政府与市民良性互动、包容开放的城市精神,这才是“文明广州”的灵魂所在。据报道,广州创文曾经有两次测评均告失利的原因是“群众不满意”——“群众不满意”能够释放出来,能够被测评者感知到,这就是广州城市精神中“包容开放”的最好例证。正是有了这种称得上独特的城市精神,2005年、2008年的两次“创文”失败,并不是广州的耻辱。正是有了这种城市精神,我们才敢于相信,广州此次能够斩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群众满意度这个决定性因素所起的作用一定不可忽视。
  在此意义上,与其说“全国文明城市”的招牌对于广州是一种奖赏和回报,不如说是一种承认,一种对城市精神的承认与皈依。
  广州“创文”曾经有过失利的经历,但事实证明,广州没有在城市文明上不思进取;“创文”成功后,广州更应该守护和发扬自己的城市精神,擦亮一个文明城市的金身。广州前市委书记、现广东省代省长朱小丹讲过一句经典的话:“‘创文’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确实如此。广州“创文”的过程,表面上,是奔着“全国文明城市”的那一块牌子而去,但实质上,是以这种目标的激励,来推动一个城市的蜕变。这种蜕变不仅仅包括道路、场馆等基础设施,不仅仅包括环境、文化教育等生存条件,同时也包括这个城市的人,尤其是政府、市民,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在中国大陆,如果有一个城市,喊政府要具有“政治文明”,比喊市民提高文明素质还要多,那一定是广州。广州市民热爱这座城市,但是,这种热爱不是盲目地以城市为荣。他们实事求是,更知道政府需要督促,需要监督,这样才能让城市变得更文明和美好。如果只有政府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市民只能被动接受,甚至迎合政府好大喜功、偏好虚名的需要,那就不是广州。
  因此,在今天,当广州回首“创文”路的时候,有理由要感谢在前两次“创文”中对政府的工作“不满意”的市民。有了他们真实的声音,和对现实的痛觉,政府才更有压力和动力去履行自身的职责,搞好环境,搞好治安,搞好民生,真正地用行动让这座城市变得更美,真正地让市民受惠。而这,才是“创文”的真义所在。它让“创文”的过程,真正变成了文明扎根并扩散于这个城市的过程。
  当一个城市的管理者,按照现代政治文明的游戏规则,已经慢慢学会了对权利保持谦卑,文明地对待这座城市的建筑、历史文化,文明地对待市民;当市民已经学会了通过举牌、通过送鸭梨、通过在媒体上发言、通过在人大、政协这样的场合提交议案、提案,督促、监督政府去变得文明一些,那这个城市已经领会了文明的精髓。这种城市精神,在今天的中国,正是极度稀缺的。
  广州有幸拥有这样的城市精神,在“创文”成功后,官方与民众都没有理由不对其倍加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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