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家暴受害者再次受伤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高二1班的郑芷馨。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不要让家暴受害者再次受伤。
上个月25号,知名美妆博主宇芽在社交媒体上自曝遭遇家暴。监控视频画面中,一个男子将宇芽暴力地拖出电梯。这已经是宇芽第四次遭遇前男友施暴,但她依旧忍受,直到第五次,更为严重的暴力到来。
视频中的宇芽泣不成声,悔不当初,可弹幕中还是时不时有“都这么多次了干嘛不分手,留着过年?”“说实话我完全不同情,明明第一次发生家暴时就应该离开,自己一味忍让,怪谁?”等言论出现。这群开着上帝视角的人完全是旁观者的勇敢的面孔,“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会……”,“而你却……”,所以你活该。
在网友们扒出宇芽前男友的照片后,更是有人直言:“四十多岁,离过三次婚,长得还丑,这男的一定很有钱吧?”言下之意,就是暗讽宇芽拜金。而事实却是,宇芽前男友“沱沱”,不时从宇芽支取钱财花销。于是便有人发问:“那你为什么要留下?”的确,我也纳闷,她为什么不离开?
“你为什么不离开?”TED的一个演讲上,曾遭受家庭暴力的一位受害者说道,“这是人们问过的最让我伤心和痛苦的问题。”
一般说来,第一次暴力发生后,受害者很少意识到自己是被虐待,且施暴者通常会立刻很真诚地道歉、认错,这让受害者产生错觉,进而原谅施暴者。而当受害者真的意识到被家暴并试图采取措施时,已经有点晚且困难了。
首先是取证难。宇芽说,被打后,应立即去医院,警局验伤才有效。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去,事后报警就没有用了。所以沱沱才会嚣张地说:“你去告我吧,你没有证据,告了你也赢不了。”
其次是相关法规不完备。即使2016年《反家暴法》出台,但还是因为缺少安置场所等原因,很难对受害者进行人身保护,且同时民诉法规定,“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而这正是“为何不离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你离开,安全如何保障?
提出这些问题的人大都没经受过严重的家庭暴力,他们不知道离开施虐者有多危险。“70%家庭暴力导致的谋杀,发生在受害者结束这段关系后”,我不知道当网络上的那些“勇敢者们”真正经历过宇芽们所经历的事后,是否还能依旧果断地说出:“换做是我,我一定会……”。至少我,在看完沱沱在宇芽提出分手后发出的威胁短信后,我敬佩宇芽的勇气。
在施暴与受害之间,我们应该批评谴责暴力,而不是责怪受害者。有人说过:“好像我们的每一次沉默,每一次保持中立,都成为了暴力的推手。”
宇芽终于变得勇敢。是她的发声,让也曾遭受暴力的女人们鼓足勇气,讲出过往所发生的事。我们应该拥抱她们,支持她们,并告诉她们,“别害怕,这不是你们的错,暴力终将受到惩罚。”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