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初体验
——熊教授解说学习与生活中的逻辑
作者:高一4班 陈鸿皓
发布人:俞惠铭
发布日期:2021-09-24
9月23日下午,来自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的熊明辉教授,在高一4班给学生们们上了一堂关于“学习与生活中的逻辑”的课程。熊明辉教授是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这堂特别的课程,拉开了本学期我校逸仙班教授进校园课程的序幕。
课程一开始,熊教授用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政治选择性必修三《逻辑与思维》的章节名称和内容,引出逻辑的“四项基本原则”。
接着,便用“家族歌”的例子引入,通过对学习、生活、逻辑三词的定义,解释了逻辑四项基本原则中的“概念要明确”原则。接着,他又通过引用哲学史上什么是“人”的定义,以及近期时事新闻,告诉我们明确概念的重要性。
之后,熊教授用几个断句和语序引起歧义、语言引起情感的差异的小故事,生动地讲解了“判断要恰当”、“推理要可靠”原则。接着,熊教授通过鲁豫的访谈与福尔摩斯断案的事例,进行了相应示范。
最后,通过电视剧《空降利刃》的一段台词,以及孟子见梁惠王展开辩论的案例,熊教授讲述了“论证要充分”原则。他又以罗素的名言为例,告诉了我们如何用简洁语言表达一个充分的逻辑论证。
此外,熊教授还跟我们推荐了关于逻辑的书籍《六顶思考帽》(Edward de Bono)。提问环节,陈鸿皓、吴科键、曾培楠等同学向熊教授提出了什么是诡辩、法律是为了教育还是惩罚等问题,熊教授耐心作答,给出了“故意地不符合四个原则之一或更多的逻辑就是诡辩”和“刑法的目的是教育,但是教育行不通于是就进行惩罚”的答案。
一个小时的课程,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与熊教授的祝福中结束。熊教授用生活中的许多例子,向我们展现了独属于逻辑学的美与魅力,引领我们走进逻辑学的大门,提高了我们思维的逻辑性与精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