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护航青春

作者:初二(1)班 胡善余

9月22日上午,我校法治副校长吴宇兰老师走进初二(1)班课堂,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课程围绕青少年法律责任和自我保护等主题,呈现了多个真实案例,让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吴老师首先阐述了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她强调“年龄并非青少年犯罪行为的护身符”,并引用“海底捞撒尿事件”中未成年人承担巨额赔偿的案例加以说明。同时,她还结合校园内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例,告诫同学们遇事要冷静,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酿成严重后果。

在讲解刑事法律责任时,吴老师指出,由于青少年思维不成熟和社会经验不足,容易陷入从属性犯罪和冲动型犯罪的陷阱。她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引导同学们要学会独立思考,明辨是非,坚决抵制不良诱惑。

课程中最引人深思的部分,是吴老师分享的发生在新港辖区的一起真实诈骗案例。一名中学生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15万元,这个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同学们深感震惊。吴老师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真正的公检法机关,以及遇到违法行为时如何有效自我保护。

“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自由来源于对规则的遵守。”课程结束时,吴老师用这句发人深省的话作为结语,希望同学们能敬畏法律,遵守规则。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堂课让自己深刻认识到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此次讲座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