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年级法律与生活讲座

作者:初二(5)班 谭铭霞

       5月30日下午,初二级开展了一次关于法律与生活的讲座。主讲蔡险峰律师用生动活泼的方式与同学们一起探讨社会生活中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与法律的关联。

       最近传得火热的埃及古迹被刻“到此一游”新闻一出现,马上激起了同学们的兴趣,很多同学踊跃表达自己对此类事件的看法,大部分同学都否定这种在文物上随意图画的行为。在蔡律师的引导下,有的同学也想到了这个事件对肇事者以后学习、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蔡律师顺势谈到了如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蔡律师随之引出了“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被交警拦下的闯红灯者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态度——有的积极承认错误并配合;有的拒不承认并无理取闹;更有一位年轻姑娘被拦后还调侃交警,表示闯红灯的就撞死就算了,交警不用管,而且自己下次还会再闯。蔡律师和同学们一起探讨了这些问题背后体现出来的国民素质问题。
 

       紧接着,蔡律师列举了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蔡律师认为讲文明是一种看得见的道德,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文明的实现不能单纯靠自觉,法律是一种具有提醒和警示作用的强制制度。在与学生的积极互动中,蔡律师巧妙地讲解了《广东省青少年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中学生相关的内容。

       蔡律师还以“海豚音王子”——维塔斯酒驾撞人被捕、“李天一案” 等和同学们探讨了他们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以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宿舍投毒案引导学生理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最后给学生深情的寄语:好品质可以习得。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向蔡险峰律师报以热烈的掌声。就如同蔡律师所讲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是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的。违法犯罪,正是从日积月累的不道德不文明行为中演变而来的。道德文明无小事,通过这次讲座,大家更深刻地认识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该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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