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举行成人宣誓仪式
作者:陈立德
发布日期:2013-11-05
11月2日,高三成人宣誓仪式在阶梯教室举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在阶梯教室就坐,来陪伴同学们完成这个仪式的有家长代表、高三年级老师和学校领导。仪式由团委书记甘澜老师主持。
首先,全体起立同唱国歌,接着是全体学生宣读统一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十八岁成年之际,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接着是学生代表刘佳盛同学讲话,他讲话的关键词就是权利、责任和感恩。苏筱涵同学的母亲周勤女士代表家长寄语学生,表达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心愿。老师代表、年级组长陈立德老师说:成年意味着成熟,成熟意味着责任,责任有四个层次:对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的责任。严钦熙副校长讲话,他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共青团广州市委所发的《青春护照》一书,谈了公民的定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他说我们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去创造个人幸福生活的同时,也要关心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为每个人个人权利的享有和自己正当理想的实现与此息息相关。
最后,学校向全体同学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青春护照》等书籍。简短而热烈的仪式在来自于各班的六名同学的歌曲演唱《追梦赤子心》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