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劫学长们的课室,对吗?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初二5班的罗韬昱,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洗劫学长们的课室,对吗?
你们见过抗日神剧中的“鬼子”进村吗?他们烧杀抢掠,仿佛饿狼般捕食他们所见到的一切。有时,一个村子能在瞬间化为废墟。很不幸的是,类似的事竟然在中大附中发生了。
不久前,初三高三的学长们毕业了,他们在课室留下了大量的、还没有来得及清理的课本、资料及其他各类物品。有一天,我们班几个好奇的学生(包括我)去了五、六楼,发现了他们的柜子装满了书,我们瞬间起了贪念,开始忙不迭地翻选教辅书,仿佛眼前的是阿里巴巴山洞里的宝藏。不用说,当时,这些都归我了。初三几乎所有的课室,我们都进去了。约莫半小时后,我们带着战利品回到教室,立即引发其他同学围观。大家兴奋地摩拳擦掌,准备再大干一场。于是,一大群初二学生涌进初三教室,鱼贯而入,鱼贯而出,如此反复,每个人的眼里都透露着兴奋的光芒。不一会儿,除了几件破校服,初三的教室可以说是一贫如洗了。
对于我们的行为,有的同学说我们只是拾荒者,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事后静下来一想,我发觉得做错了,感到十分后悔。我去问老师父母,询问此事的对错,得到的答复都是:错的。这完全是不道德的行为。于是,我将自己拿的东西还了回去。
为什么说我们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呢?首先,那不一定是人家遗弃的东西,或许还有同学会回来拿。在我们不能确定某件物品是否被遗弃时,我们不能去占有。其次,就算是遗弃的,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要去据占。有人可能会说,那是学习资料,我是因为爱学习才那样做的。这个理由能成为我们占有别人财物的借口吗?我们在群体的潮流中,去疯狂劫掠,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真的心安理得吗?假如明年我们毕业后,学弟学妹也这样拿走我们的东西,我们又会做何感想?
再从法规的角度看,没有规矩允许我们去公然据占他人财物。我们的课本里不是有这样的话吗?“在我国,捡拾到他人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所谓拾荒者的我们并没有财产所有权这就是侵占别人的物品。何况,校纪校规也有类似规定。
最近的加勒比海盗电影有抢银行的一幕,是海盗用马车把整座银行大楼拖走,但是一路洒了许多金银珠宝,路人纷纷去抢,塞兜里,塞怀里,塞袋子里,疯狂捡拾。那种乱世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很难得到处置,还有,在群体事件中,人们常常觉得又不是就我一个人有错误。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
最后,我认为,在毕业班课室整理、交接问题上,学校应该有事先的管理办法,以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