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陈满案谈国家赔偿

作者:初二4 苏晟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初二4班的苏晟。平时,我喜欢了解社会生活中的时事。在附中,我喜欢读剪报栏。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就陈满案谈国家赔偿。

       24年前的1992年12月25日夜,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曾在案发现场租住的陈满被锁定为凶手。1994年11月9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和放火罪判处陈满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9年海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可是24年后的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再审并公开宣判:此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宣告陈满无罪,当庭释放。5月13日上午,海南省高院发布消息,称与陈满就国家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向陈满支付国家赔偿金275万余元。相比陈满此前提出的966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这个数目大大降低。陈满表示遗憾,但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

       听到这,有同学可能会问:国家赔偿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我国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没罪,但法院错判了你有罪,那你受了冤屈。国家为了补偿你的损失,对你进行经济等赔偿。

       陈满,四川人,20多年前去海南打工,因一起杀人案而被判刑,但陈满坚称自己没有犯罪,服刑期间一直申诉,最终,案件出现上述结果。正义终于姗姗来迟,但20多年的牢役之灾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身心损害。陈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陈满案也是中国司法进程中的痛点。

       为什么会有国家赔偿?主要是出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是法治社会的必须。
第一,个人安定生活的需要。国家赔偿能够纠正原来已经失衡的社会秩序,让个人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陈满说,他和这个世界已经隔绝20多年,现在的世界和以前相比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无论是从经济角度还是从人们的观念,都有很大的不同,他要重新融入社会,和世界接轨。他要用这笔钱来谋划未来的生活。

       第二,社会稳定的需要。国家赔偿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物质赔偿,还包含精神赔偿、赔礼道歉等,是“社会安全阀”,能够有效平衡社会心理的失衡。

       第三,约束公权力的需要。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而且谨慎。乱用权力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可以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

       如果我们没有办法保证每个案件的审判都准确无误,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国家赔偿来补偿蒙冤者。但我更希望国家赔偿获得者越少越好。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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